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
点击:31次 日期:2013-08-27 00:00:00.0 |
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314室 | |||
内容 |
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沧州市吉林大道东侧、广州路南侧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现场条件:已具备开工条件; 5.工程规模:约108672m2 二、资质条件: 1.如投标人是电梯的制造商,须是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须是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报名须知: 1.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到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314室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如为制造商报名须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电梯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或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1.2如为代理商报名须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或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电梯制造厂商的唯一专项授权书、电梯制造商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2.公告及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2013年9月2日下午 15:00-17:00报名须到沧州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建业大厦108室) 进行。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 标 人:沧州市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沧州市人民医院院内 联 系 人: 左女士 电 话:0317-35218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5530402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