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线工程K0+00~K7+000段资格预审公告 |
点击:47次 日期:2015-08-27 14:49:29.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线工程K0+00~K7+000段已由延安市发改委以延发改[2012]744号和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延经开经发【2013】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省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柳烟路大桥附近至姚店污水处理厂,管材采用HDPE增强中空壁缠绕管,干管DN1200长7km;支管DN500长283m;支管DN400长8m;¢1800圆形非标钢筋砼检查井81座;1200*1200方形标准钢筋混凝土检查井7座,1000*1000方形标准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座。概算投资5534.50万元。施工、监理各设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3.2监理企业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及本人身份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 6 月 17 日至2015年 6 月 21 日到延安市马家湾小区(三区)2号楼5单元5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26 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地点同上。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单位:延安市污水处理厂
7、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佳乐 电话:0911-8210515
8、监督单位: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监察室 联系人:王莉 电话:0911-8258583
9、发布公告的媒介:《三秦都市报》、《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延安建设规划网》和《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