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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县高沟口至刘砭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44次 日期:2015-08-27 14:48:30.0

 

  一、招标条件:安塞县高沟口至刘砭四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延市交发[2015]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塞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项目编号:HDZB2015-90)。

  二、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安塞县高沟口至刘砭四级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招安镇王窑高沟口村,经赵桥村、李家沟村、樊庄村、终点止于安塞县与志丹县王南沟村交界处,全长15.04KM,路基宽度6.5m,路面宽6m,计划总投资2604.08万元。

  1、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桩号

里程(km

概算投资(万元)

1标段

K0+000-K8+100

8.1

1363.00

2标段

K8+100-K11+700

3.6

655.00

3标段

K11+700-K15+040

3.34

586.08

 

  2、监理:共划分一个标段,监理本项目三个施工标段的所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 证、报名人身份证,省外企业需携带省外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企业需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在监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工程师证及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

  3、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证件均为原件及二份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前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每个投标企业法人只允许报本项目的一个标段。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报名室,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下午17时,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招标二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安塞县交通运输局

  八、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霞    电话:0911-8269167

  九、公告发布的媒体: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各界导报》、《延安建设规划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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