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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2015年县乡公路改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53次 日期:2015-08-27 14:48:23.0

 

  一、招标条件:黄龙县2015年县乡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延市交发[2015]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龙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黄龙县2015年县乡公路改建工程包括曳湖至崾崄、崾崄至太地塬四级公路改建,设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增设相应的涵洞、排水、防护及安全设施,计划总投资3844万元。

  1、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曳湖至崾崄公路改建,里程15.067公里;二标段为崾崄至太地塬公路改建,里程14公里(K0+000-K14+000);三标段为崾崄至太地塬公路改建,里程14.853公里(K14+000-K28+853)。

  2、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三个施工标段的所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 证、报名人身份证、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至少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经审计的近二年(2013年、2014年)财务报告,省外企业需携带省外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企业需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每个投标企业法人单位只允许一名项目总监参加,且未担任在监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工程师证及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至少一个类似业绩合同、经审计的近二年(2013年、2014年)财务报告。

  3、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证件均为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前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每个投标企业法人只允许报本项目的一个标段。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报名室,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5日,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招标二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黄龙县交通运输局

  八、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霞    电话:0911-8269167

  九、公告发布的媒体: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三秦都市报》、《延安建设规划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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