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46次 日期:2015-08-27 14:48:07.0 |
1.招标条件
黄龙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己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5〕138号文件批准,工程总投资为258万元。招标人为黄龙县水利工作队。招标代理人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黄龙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黄龙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138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基本农田2处,共1000亩,新建100m?水窖2口,新修小型泵站2处,斗分引渠(暗管)7km,新增灌溉面积400亩,总投资258万元。其中圪台乡花石崖村新修基本农田1处,共500亩,投资75万元;界头庙镇松山槐村新修基本农田1处,共500亩,新修100m?水窖1口,新修小型泵站1处,斗分引渠4.6km,投资138万元;界头庙镇小峪村新修100m?水窖1口,新修小型泵站1个,斗分引渠2.9km,新增灌溉面积400亩,投资45万元。
施工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施工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5年 8 月 31 日至 2015年 9月 4日(节假日不休,发售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时,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A栋10楼招标部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曹艳花
电 话:0911-8269161
传 真:0911-826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