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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顺宁镇段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15-08-27 14:47:54.0

 

  1、招标条件

  志丹县顺宁镇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延安市水务局延市水审发〔2015〕115号《关于志丹县顺宁镇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志丹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志经项〔2014〕457号文件、延市水审发〔2015〕115号文件,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顺宁镇河道左岸新建浆砌石护坡防洪墙902.16m、城市道路一条全长122.75m,治理河道全长1020m,无名沟排水箱涵1处全长122.87米及土方回填。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该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段,负责实施以上全部建设内容。

  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志丹县顺宁镇段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志丹县顺宁镇段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大学家属楼5号楼1单元102室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或项目总监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2-2014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份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参见招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志丹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张永堂

  电    话:13992115718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琦

  电    话:0911-23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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