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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廉租房二期)A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19次 日期:2015-08-27 14:47:29.0

 

  项目编号:HDZB2015-112

  一、招标条件:

  延安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廉租房二期)A区建设项目已由延新经发项(2015)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安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廉租房二期)A区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3971.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地上部分包括1栋商住楼、4栋纯住宅楼、1栋商业楼;地下部分包括储藏室、设备用房、汽车库。概算总投资 24595.38万元,其中:建安费20672.21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延安市新区(北区)。本项目施工划分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两个标段。

  施工:

标段号

内容

建筑面积(m2

概算投资

(万元)

施工资质/建造师资格

一标段

6#S4、7#、8#、9#、10#、S2#楼及地下车库

83971.25

 24595.38

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房建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监理:

标段号

内容

建筑面积(m2

监理资质/项目总监资格 

一标段

6#S4楼及地下车库

40729.33

  

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总监为省级或国家级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标段

 S2#、7#、8#、9#、10#楼

43241.92

 

  三、报名时提供的资料

  1、施工报名时须由企业法人或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含2014年度年检报告提交通知书)、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2012年以来已完成类似业绩至少两份(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省外建筑企业须携带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报名时须由企业法人或项目总监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含2014年度年检报告提交通知书)、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省级或国家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2012年以来已完成类似业绩至少两份(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省外企业须携带进陕登记证书。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需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前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申请人只能在上述一个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 2015年 8 月 20日至 2015年 8 月24   日(上午8:00至 11:30 ,下午15:00至 17:30,公休日不休息)到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8 月 29                  日17 时,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招标二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折亚宁  折婧  0911-826916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建设规划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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