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园区取土场排水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57次 日期:2015-08-27 14:47:26.0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园区取土场排水工程已由志经项[2015]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双河乡精细化工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纬十三路排洪涵洞接长、涵洞进口消力池、取土场排洪渠、截水沟、边坡排水沟、挡水土坝、场地平整、边坡刷坡及临时便道整理工程。现就本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四份,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每年度一份)业绩要求:近3年(2012-至今)类似规模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二份。
2、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国家或省级市政专业项目总监参加,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3名监理工程师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每年度一份)业绩要求:近3年(2012-至今)类似规模业绩(项目总监业绩)二份。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应在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5年8月20 日- 2015年8月 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延安市百米大道翟子沟二期新洲花园8号楼3单元101室,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 30 日 11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翟子沟二期新洲花园8号楼3单元1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 标 人 :志丹县中小企业促进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3468871133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莉 电话:1362921552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延安建设规划网》和《各界导报》《陕西招标与采购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