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安定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38次 日期:2015-08-27 14:47:19.0 |
子长县安定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依据子政经发【2015】15号、子政经发【2015】14号文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子长县安定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该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二、招标单位:子长县教育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科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程概况:子长县安定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619.3m2,地上二层,U型框架结构,概算总投资580.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格并且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须具备建筑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的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六、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18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延安市大砭沟畜牧局家属院单边楼5楼503室;报名费500元。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8月 23 日17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文化沟沟口畜牧局家属院单边楼50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施工单位: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文件中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换)、外省企业须携带进陕备案登记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监理单位:携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注册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须携带入陕备案登记证,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和《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十一、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子长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科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1-2381517
监督单位:子长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