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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64次 日期:2015-08-27 14:47:18.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甘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投(2014)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泉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泉县城关镇旧址,底框结构地上四层,建筑总面积1286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67万元。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房建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格。报名时由房建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建筑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2、监理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总监为省级(或国家)注册的房建监理工程师。报名时由项目总监本人携带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项目总监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建筑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 8 月 14 日至2015年 8 月 18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103室,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23 日17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10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甘泉县公安局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霄     联系电话:0911-255652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泉政府网》、《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延安建设规划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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