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涪路改线工程拆迁安置房长安馨苑(一期)(含长安馨苑一期后续工程)生化池工程 |
点击:19次 日期:2015-08-27 11:40:04.0 |
垫涪路改线工程
拆迁安置房长安馨苑(一期)生化池工程竞争性
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垫涪路改线工程拆迁安置房长安馨苑(一期)(含长安馨苑一期后续工程)生化池工程;
2、工程规模:本工程共两个生化池,其中1#生化池建筑体积721.44立方米,2#生化池建筑体积200立方米,采用JN-A型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出水水质达到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3、招标内容:土建施工、工艺安装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达标。;
4、发包人: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
二、竞争要求:
1、本项目按照《垫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确定施工单位。
2、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3、本工程实行综合包干价方式计价(含各种税、费), 固定总价最高限价为:47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元)。竞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70日历天。
四、承包人的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模、土建施工图、严格按图进行施工。
2.承包人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土建施工(含进水口至出水口范围部份)、工艺安装(含材料、设备)至验收达标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各项要求。预验收检测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
3. “环评”验收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全由承包人支付。
五、竞争费用
本工程施工费实行综合包干价,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争文件及参与竞争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 竞争人独立承担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的所有费用。
六、竞争保证金:
竞争人在递交竞争文件时,应按本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缴纳竞争保证金,竞争人不按本文件规定缴纳竞争保证金的,拒绝接收其竞争文件。
1.竞争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
2.递交方式:竞争人递交竞争文件之前,以现金形式递交竞争保证金。
3.退还方式:未中标候选的竞争人,在无投诉或投诉已处理的情况下退还其竞争保证金;中标侯选人的竞争保证金在发包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退还。
4.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不能履行投标承诺的,其缴纳的竞争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争须知:
1、竞争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和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会。
2、参与竞争时应提交公司合法有效的证件:
2.1投标时应提交公司合法有效的:1、是法定代表人的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是委托代理人的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 有效的营业执照;3、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重庆市外企业还需提交重庆市建委出具的《重庆市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本市施工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明》
2.2投标企业人员要求: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本企业注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
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均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原件备查。
3、对上述应提交的证件和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分装在两个袋内一并提交。
3.1“资格审查资料”袋须装入:投标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3.2“投标函部份”袋内须装入: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要求清晰)的《确认文书》、《投标报价函》。工程总造价填写在《投标报价函》中总价栏内(格式附后)。投标报价函须填写完整。
3.3以上两个投标文件袋,须密封后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4、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文件时,应将竞争保证金一并缴纳。
5、竞争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公开竞争性发包的纪律,公正廉洁,不得作弊,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招标会结束三天内签订合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争保证金不予退还。
7、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争文件作废,取消竞争资格。
1、竞争单位未准时参加竞争性比选会议或竞争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2、未能按文件规定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3、竞争须知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
4、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5、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的,大写不规范的(注:本次竞争性比选只接受电脑打印的竞争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竞争报价。对手工填写的竞争报价,其竞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九、定标办法:
以最接近投标报价平均价为中标单位。若投标候选人无故放弃施工该工程或三天内拒签合同的,视为放弃承包资格,其竞争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最接近投标报价平均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合同价按中标单位的报价执行。
十、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总造价80%、承包人提供环保预验收书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17%,余下3%,待1年缺陷责任期满一月内付清。
十一、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自本工程交甲方使用并经环保预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甲方负责有偿服务。
3.保修期内,如果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系统在运行中出现问题,甲方在通知承包人一天内未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承包人维修不及时而造成甲方维修费用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在保修期内,甲方不得擅自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二、监督管理:
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全过程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十三、竞争性比选开始时间及地点:
递交竞争文件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9时至10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比选开始的时间,竞争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争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附件:
1、《确认文书》。
2、《投标报价函》。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发包人: 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街道办事处(章)
2015 年 8 月21日
upload/(定稿)垫江县人民政府桂阳办事处比选公告.doc
upload/长安馨苑生化池.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