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集中供热工程县城六处换热站及附属一级管道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36次 日期:2015-08-26 13:24:21.0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洛川县集中供热工程县城六处换热站及附属一级管道建设项目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建[2012]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川县城投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洛川县集中供热工程县城六处换热站及附属一级管道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川县城区。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六处换热站,总面积903.2平方米;铺设一级热力管道总长约2100米,计划投资1500万元。本项目施工划分两个标段,监理划分两个标段。施工监理一标段:万荣华府、国土局、文体中心三处换热站及附属一级管道,概算1000万元;二标段:丰园小学、雅苑、三队小区三处换热站及附属一级管道,概算5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或省级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省外企业需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3、申请人开标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 8 月 25 日至2015年 8 月 29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南桥宝苑大厦1006室,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公休日不休息)。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6 日17时30分,递交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南桥宝苑大厦1006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 标 单 位:洛川县城投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八、招标代理单位: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11-2980678
九、发布公告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洛川县政府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