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项目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
点击:136次 日期:2013-07-08 00:00:00.0 |
招标编号:2013GC161SG
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林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项目工程实施方案已由赤峰市水利局批复,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林西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管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管材采购为一个标段。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赤峰市林西县。
2.3计划工期为: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12月1日。
2.4招标内容:
PVC-U管 |
dn90mm,PN 0.63MPa |
m |
12000 |
PE管 |
dn63mm,PN0.6MPa,PE63级 |
m |
13550 |
PE管 |
dn50mm,PN0.6MPa,PE63级 |
m |
12100 |
PE管 |
dn32mm,PN0.6MPa,PE63级 |
m |
24500 |
PE管 |
dn25mm,PN0.6MPa,PE63级 |
m |
42700 |
闸阀及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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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管龙头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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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698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投标报名。
4.2投标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报名时必须提交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须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购买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购买人身份证。
⑤2012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信息年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格证书)
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区王府花园二期48#楼1-6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赤峰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网(http://www.cfztb.cn/)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林西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马金明
电 话:1394764188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王府花园二期48#楼1-605室
邮 编:024000
联系人:徐明阳
电 话:136 6476 6113
传 真:0476-8828929
邮 箱:lydnm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