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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大楼工程(立案审判大楼、现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系统安装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26次 日期:2015-08-20 09:28:54.0

垫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大楼工程(立案审判大楼、现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系统安装及改造工程)

竞争性比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大楼工程(立案审判大楼、现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系统安装及改造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163号文及【2012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均失败,经垫江发改委函【2015307号文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龙凤居委一组。

2.2 建设规模: 9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立案审判大楼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残卫呼叫、无线巡更、数字会议系统、指挥中心、综合布线系统、语音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机房系统及现综合办公大楼上述工程的改造等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19 日起,

 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修改及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费用,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人民法院                                                  

  址:垫江县桂南大道27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6-11

 

 

 

 

2015 8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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