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观音寺至前后沟通村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略阳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略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由省级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略阳县境内,起点位于黑河镇大黄院村,终点位于观音寺镇前后沟村,公路等级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全长17.078公里;分A、B两个标段,A标段长8.340公里,起于黑河镇大黄院村,经和平村,止于观音寺镇炉子坝村。B标段长8.738公里,起于观音寺镇炉子坝村,经孟家河村、包家沟村、观音寺村,止于观音寺镇前后沟村。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及交安工程。计划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资料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3年具有1个10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每个投标人只可对1个标段投标。
3.2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形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水利、交通报名室报名,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联系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省外企业《入陕施工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套,逾期不售。
4.2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并同时购买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略阳县李家院 地 址 :汉台区莲湖路市委党校
联系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 王超
电 话 : 0916-5808880 电 话 : 0916-88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