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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中学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代招标公告)

点击:36次 日期:2015-08-17 12:40:57.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洛川县中学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建[2012]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川县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争取和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洛川县中学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川县中学院内,建设内容公寓楼地上六层附属用房地上两层,建筑面积2557.26平方米。计划投资600万元。本项目施工、监理各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省外企业需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房建专业国家或省级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省外企业需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3、开标时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 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南桥宝苑大厦1006室,预审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6日17时30分,递交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南桥宝苑大厦1006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 标 单 位:洛川县中学

八、招标代理单位:延安华晟立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莉莉         电话:0911-2980678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洛川县政府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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