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那达慕会场看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735次 日期:2013-06-27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鄂温克族自治旗那达慕会场看台建设项目已由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鄂发改备字【201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采取“BT”模式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为8849.08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
2.3资金来源:采取“BT”模式筹资。
2.4工期要求:97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报名。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外进施工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注册手续,近两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三份(A4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呼伦贝尔市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伦贝尔中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
联 系 人:杨永清
联系电话:159472072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 系 电 话:13145287111
电 子 邮 件:lydhlbezb@163.com
监督部门:呼伦贝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