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招标公告 |
点击:44次 日期:2015-08-13 12:37:41.0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B1、B2厂房项目室外工程已由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B1、B2厂房项目室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室外道路、围墙、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电气及供热管道等工程。概算投资约302万元。
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报名时携带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 、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年,每年度一份,共三份)、企业近三年(2012-2014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
2、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每个投标企业法人单位只允许一名国家或省级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总监参加,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报名时携带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行许可证、总监执业资格证书、3名监理工程师证,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4年,每年度一份,共三份),企业近三年(2012-2014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份,(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
3、申请人应向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工本费300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8月22日。
六、报名地址:延安枣园路圣都花园C栋1单元2504室
七、招标单位: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室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911-8258583
九、招标代理单位: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娟 联系电话:0911—8886758
十、公告的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