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红仓、鸡鸣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彭水县红仓、鸡鸣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彭水水务【2015】140号、彭水水务【2015】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红仓、鸡鸣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工程地址:彭水县善感乡红仓村、彭水县龙溪乡焦家村。
2.3规模及内容:
彭水县红仓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0.13K㎡,总库容11.7万m3,设计灌溉面积1760亩。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6.8m,坝顶高程848.8m,坝顶宽15.14m,坝顶长44.2m。溢洪道布置于大坝右岸,全长81m.放水设施卧管布置在大坝左岸。
彭水县鸡鸣山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人畜饮水、防洪于一体等的小(二)型水利工程。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0.114K㎡,总库容11.69万m3,设计灌溉面积800亩。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为968.00m;最大坝高16m,坝顶宽3.55m,坝顶轴线长30.35m,最大坝底宽69m。溢洪道设在大坝的右岸坝端,为无闸侧堰,全长45.08m。放水设备在水库右岸,为一砌石斜卧管,涵管长68.2m。
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总投资约202.1万元。
2.4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整治、防汛公路、大坝监测、灌浆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凡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须按照渝水基〔2012〕4号文规定执行。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5 年 8 月 13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 9 月 9 日9时00分起至2015年 9 月 9 日10时00分止;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乌江港湾B栋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银桦路168号祈年悦城2栋29-1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78843748 电 话:023-60393698
2015年 8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