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
点击:50次 日期:2015-08-11 23:07:36.0 |
关于扬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扬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补充和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卷纸、擦手纸、洗手液、垃圾袋等常用耗材由物业公司提供。
2、电梯、扶梯、空调等设备均在厂家保修范围,相关费用不列入本次物业服务费。
3、绿化不在本次物业服务范围。
4、消防及安全监控室集中在2号楼,是相邻的2个房间,具体摄像头及相关设备数量需查看相关图纸。
5、中央空调采用地源、空气源,具体有2台螺杆、2台磁悬浮、12台空气源地泵;另含18台VRV独立空调。
6、新风系统包括空调风机63台、风机盘管约130台。
7、水泵含生活水泵、排污泵和空调水循环泵。
8、配电房有2个,1号电房在2号楼负1层,容量为4×12250KVA; 2号电房在4号楼负1层,容量为4×12250KVA。
10、生活热水系统主要是由设在建筑7层的5吨太阳能提供,主要用于负1层食堂和淋浴间使用。
11、会议及相关弱电系统共7个,具体分布在整个建筑的各功能区。
12 、电梯:1号楼7台、2号楼7台、3号楼7台、4号楼8台;观光电梯6台分布在1、2楼之间2台,2、3号楼之间2台,1、2楼之间2台;自动扶梯分布在2号楼6台,3号楼10台。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