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紧急医疗救援队物资器材第一期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
点击:42次 日期:2015-08-11 18:05:16.0 |
玉溪市人民医院紧急医疗救援队物资器材第一期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受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对玉溪市人民医院紧急医疗救援队物资器材第一期采购(二次)项目清单二中的五种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YXSSZFCG2015016
二、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紧急医疗救援队物资器材第一期采购(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交货(安装、调试)时间:进口设备≤90日历天,国产设备≤30日历天。
五、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六、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包 |
便捷式可视喉镜 |
2 |
套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包 |
转运型呼吸机 |
1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包 |
便携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 |
1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4包 |
小型生化分析仪 |
1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5包 |
麻醉机 |
1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注:1、本项目共分5个包,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应分包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每一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如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招标文件1包、2包、4包每包售价300元/份;3包、5包每包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开标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联 系 人:叶承东
联系电话:0877-201808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联 系 人:黄悦
联系电话:0877-2064622 传真:0877-2064622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兰苑洋房2幢1单元1501室
邮政编码:653100 E-mail:315711741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