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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县开发区及新老城区监控补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沛采招G(2015)018]

点击:40次 日期:2015-08-07 17:18:29.0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并受沛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沛县开发区及新老城区监控

补点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沛县开发区及新老城区监控补点建设
二、招标项目内容:沛县开发区及新老城区监控补点建设
三、标书编号:沛采招G(2015)018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范围必须

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表内“需提交相关文件证明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

沛县财政局:http://www.pxcz.gov.cn/ 在右上角搜索内搜索“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下载);
4、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厅《SJC2010070266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中

列明的中标供应商(证明材料);
5、投标人选用设备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

标准。
6、报名所需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加盖鲜章,扫描后(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pxcgzx@163.com(邮件写信栏里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201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312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报名合格后,发电子邮件。
六、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37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颖芝 电话: 0516-68869167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37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采购单位: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项目联系人: 姜本勇 电话:0516-68869062
供应商登记联系人: 闫洪梅 电话:0516-68869175
地 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中心西三楼312室(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221600
采购人:沛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 磊   13605229886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沛县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
开户行:沛县邮储银行香城支行
账号:100 2542 0009 001 8888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或现金缴款单,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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