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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巨亭镇龙岗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15-08-05 18:07:32.0
         宁强县巨亭镇龙岗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巨亭镇龙岗路硬化工程经宁强县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发【2015】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省补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巨亭镇,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涵洞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施工分为两个标段,其中:A标段为K0+—K13+000,共13km;B标段为K13+001—K23+500.共10.5km。监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完成2个及以上(10km及以上/个)水泥混凝土道路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2、监理招标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独立完成水泥混凝土道路施工监理服务工作累计不少于2个。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各申请人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省外企业《入陕施工备案许可证》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同一家企业只能参与其中的一个标段的报名;逾期不售。
4.2施工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各界导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巨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燕主任                电话: 1399260715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诚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6-2522867 13630207151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社区委员会办公楼三楼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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