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热寺湾乡、余家坪乡和瓦窑堡镇稍豹河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39次 日期:2015-08-05 18:04:19.0 |
1.招标条件
子长县热寺湾乡、余家坪乡和瓦窑堡镇稍豹河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法人组建方案及招标实施方案已由延安市治沟造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延市治地办发2015(7)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子长县治沟造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子长县热寺湾乡、余家坪乡和瓦窑堡镇稍豹河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规模3.88hm2,工程投资76.75万元。
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财务能力。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外地施工企业须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进延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备案登记证)。以上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监理: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应具备相应专业的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备案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外地施工企业须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进延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备案登记证)。以上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子长县油苑小区2号楼1单元701室报名。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8 月 6 日 17 时 30 分,地点为子长县油苑小区2号楼1单元701室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子长县治沟造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劲 电话:0911-7112130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宁 电话:0911-3377123
监督单位:延安市治沟造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韩建林 电话:0911-8073261
2015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