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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桥镇乡桥镇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产业园区四期五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30次 日期:2015-08-05 18:03:51.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甘泉县桥镇乡桥镇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产业园区四期五期工程已由甘经发[2015]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甘泉县桥镇乡桥镇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产业园区四期五期工程,总投资1004.5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修道路、水井、排水渠、日光温室大棚70棚等。资金到位,现就本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报名时必须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到场,并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并附年度报告提交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备案册、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企业报名时需项目总监携带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总监执业资格证书、投标备案册(本地企业)、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5月22日-2015年5月2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休息),地点为延安市七里铺金鑫大厦14楼A座,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17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七里铺金鑫大厦14楼A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瑞驰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电话:0911-8095050   15009262634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网》《甘泉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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