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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2014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15-08-05 18:02:2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长县2014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已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5)109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县级配套资金,总投资为240万元,项目法人为冯赟栋,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长县2014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延长县2014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109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基本农田1600亩,其中七里村镇孙家河村新建1433亩,南河沟乡张阳村新建167亩。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本工程共划为一个施工标项,负责实施以上全部建设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15年8月  1 日至 2015年8月 5 日(节假日不休),9:00~12:00, 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延长县水土保持工作队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施工过的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以上资料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建设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长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联系人:吴慧荣        电    话:0911-861389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强如如        电    话:0911-213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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