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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布县德吉林镇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公告CZBXZ1501

点击:48次 日期:2015-08-05 17:32:06.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BXZ1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布县德吉林镇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藏财建字[2014]2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仁布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项目业主)
仁布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仁布县德吉林镇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建设地点
仁布县
工期
180日历天
工程规模
警示牌8块、界桩27块、宣传牌4块及监控、绿化工程;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警示牌8块、界桩27块、宣传牌4块及监控、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工程发包价:¥38.0022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要求:¥7000.00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3、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不允许参加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 85930分至2015 8 91800分,持以下相关证件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公路局退休基地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4)   企业近三年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财务审计报告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复印件由招标公司留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825日上午930分,地点为仁布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仁布县人民政府
    址:仁布县德吉林镇强钦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公路局退休基地1-2号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0891-6366877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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