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中医院靛水新城迁建工程(一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中医院靛水新城迁建工程已由彭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5】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 ,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靛水居委2组。
2.2建设规模:彭水县中医院靛水新城迁建工程占地面积约214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626.73平方米,停车位488个及设备购置,计划设置病床450张。其中:第一期工程门诊医技楼工程(含人民医院精神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7350.73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3724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约33626.73平方米)。一期工程总投资约7890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最终提供的本项目的图纸、图说、技术交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现场指令为准。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公共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起(节假日不休) ,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 年8月2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彭水县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彭水县汉葭镇鼓楼街225号 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人:欧老师
电话:023-78448891 电话:023-67766894
传真:023-78448891 传真:023-67767197
2015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