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
点击:29次 日期:2015-08-05 15:36:32.0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金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金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投资[2013]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金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金发改[2014]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4070301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金阳县原建设银行家属院。
2.2 建设规模: 3257.4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 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07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8月13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02日 11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阳县公安局
地址: 金阳县天地坝镇平安路
邮编: 616250
联系人: 张春
电话: 0834-8733167
传真: 08348-733271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
邮编: 610066
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02865018150
传真: 0286501815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