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综合办公用房项目建设用地回填工程 |
点击:38次 日期:2012-10-31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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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C2012-110SGZB 1. 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综合办公用房项目建设用地回填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项目为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综合办公用房项目建设用地回填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且已落实。 2.2 标段划分:无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4 工程概况:回填土方总量约为61431.0立方米。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属于同一集团的法人公司,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 10 月31 日至2012年11 月 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领取文件,或于2012年 11 月 5 日下午15时至17时到沧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领取文件,并同时交验、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5)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6)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校验并提交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一式三套。投标人必须同时用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提交报名,否则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200(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接收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朝阳大街6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17-2022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