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不老屯镇生态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271次 日期:2013-04-17 00:00:00.0 |
密云县不老屯镇生态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密云县不老屯镇生态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京财科文指[2012]1545号。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密云县不老屯镇生态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项目名称:密云县不老屯镇生态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3、建设单位(发包人):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
4、招标人: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
5、工程实施地点:密云县不老屯镇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年检合格;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4、近三年没有发生由于施工原因的质量事故
三、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于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见联系方式)。
2、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密云县鼓楼大街20号4层招标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县鼓楼大街20号4层
联 系 人: 王磊
联系电话: 010-89081768
邮政编码: 101500
5、备注:(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式投标;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