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新建精神卫生中心工程(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22次 日期:2015-08-04 10:07:28.0 |
垫江县新建精神卫生中心工程(外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新建精神卫生中心工程(外装饰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1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建设资金来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垫江县新民镇南印寺(加油站旁)。
2.2 建设规模: 幕墙面积约1574.49平方米,建安投资约2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内的幕墙安装和铝板雨篷、钢结构屋顶构架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修改及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费用,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
地 址:垫江县新民镇南印寺(加油站旁)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御庭园2号楼14-12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