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点击:18次 日期:2015-08-04 09:56:20.0 |
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长泽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灌云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制造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YZFCG20150700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城区
2、招标范围: 灌云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共建公共自行车站点37个,投放公共自行车为815辆、锁车器980个、雨棚60个、机房配套项目、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
样品要求:开标时需提供公共自行车、控制柜、锁车器样品。
3、招标控制价为: 758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4、建设工期: 60天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制造商;
5、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共自行车项目业绩;
6、投标人本次所投报的自行车需通过《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的测试,需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7、投标人本次所投报的锁车器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PBOC3.0),提供银行卡检测中心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原件核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2)报名时间及领取标书时间: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自带U盘。每份标书300元。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表(现场登记)。
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必须在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4万元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电汇底单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资格审查时,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惠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
九、采购人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 灌云长泽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巨龙南路37号院内综合楼209室
联 系 人:陈惠
电 话: 0518-85450099
电子邮箱: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