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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31次 日期:2015-07-31 18:55:17.0
忻州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忻州市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发【2015】31号、忻发改发【2015】1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州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为8403.09万元,资金来源除国家及省、市级投资外,剩余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市政建设施工、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试生产、人员培训、工程与资料移交,编制运行维护手册,以及其它所有与上述总承包相关的工作内容;不包括景观绿化及铺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忻州市梨花街以北、云中路以西忻州市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及厂区北侧。
2.2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6.5万吨。
2.3招标范围: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市政建设施工、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试生产、人员培训、工程与资料移交,编制运行维护手册,以及其它所有与上述总承包相关的工作内容;不包括景观绿化及铺装工程。
    2.4总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
3.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总承包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规费计取标准证。
3.6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备案)、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同时具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如报名的申请人少于20家(含20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5、申请人报名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5.2报名携带资料: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计取标准证、基本开户许可证、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备案)、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同时具备)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所需资料提供复印件3套留存(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现场携带原件拍照存档(法人身份证除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忻州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高龙
    话:13935075811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一部
  人:侯瑞兰   郭继纲  李延才
    话:0351-2715146   13546333998
传    真:0351-271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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