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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运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亮化项目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点击:37次 日期:2012-09-20 00:00:00.0
沧州市迎宾大道建业大厦1815室 
内容 招标编号:HBXJ-CZZB-12063
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南运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亮化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沧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本招标项目为南运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亮化项目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2 .2招标范围:本项目亮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2.3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两岸(新华桥至解放桥段),全长约810米;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工期要求:预计施工总工期30天(日历日);
2.6 标段划分:无;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外省企业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等资料,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市建业大厦1815室)处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或于2012年9月24日14时至17时到沧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当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6. 本工程报名队伍过多时,将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七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最终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报名队伍少于七家(含七家),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视为通过资格预审,可直接领取招标文件。     
7.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招  标 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沧州市御河西路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17—3208955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迎宾大道建业大厦1815室
邮政编码:061001             
联系电话:0317—8698985    13323276282
传  真:0317-8698985     联 系 人:苑女士   穆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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