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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乐凯大街南延建设工程保定市乐凯大街南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二次)

点击:82次 日期:2015-07-31 09:31:45.0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 
内容 保定市公用事业局
【保定市乐凯大街南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二次)】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HBXJ032015GCZB036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乐凯大街南延建设工程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发改投资[2014]7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公用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保定市乐凯大街南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二次)
建设地点:三丰路至清苑县南环路
建设规模及投资:道路全长约11.9公里,项目工程费用约18.3243亿元(其中涉铁部分约4亿元)。监理范围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附属工程(照明、景观绿化等)、涉及铁路部分的拆改过渡及防护加固等。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8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2月31日
日历工期:481天
招标范围: 施工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等
标段:唯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甲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铁路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安全员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项目总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埠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进冀、进市备案手续。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并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同时授权委托书原件、其它资料复印件一套盖公章交代理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计划为 2015年8月26日9时 3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史文辉
电  话:0312-8638082           
地 址:乐凯大街建设指挥部                             
邮 编:071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高静  陈云凌             
电    话: 0312-507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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