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配套中水管线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345次 日期:2013-03-18 00:00:00.0 |
(合同编号:HXZSSC-2013-SG01)
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已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规函【2012】2110号文批复建设,配套中水管线及河道治理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配套中水管线及河道治理工程
1.2 招标项目名称: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配套中水管线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3 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1.4 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1.5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配套建设再生水管线总长约14.661公里,管径为DN300mm~DN1200mm。配套九子河(京周路~小清河段)治理工程总长约0.83公里。
1.6 工程实施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工期要求:2013年4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总工期共154日历天。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6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2013年3月18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该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该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供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发售: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发售地点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4、现场踏勘:另行通知。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3年4月10日上午9:30时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联 系 人:陈福春
联系电话:010-83896366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室
联 系 人:王明莹
联系电话:010-51503814
传 真:010-5150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