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沛县胡寨镇中心小学建设的沛县胡寨镇中心小学搬迁附属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沛县胡寨镇中心小学院内。
2.2工程规模:工程合同估算价为约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4要求工期: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6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证明。或: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查询内容:投标人及拟选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3.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3.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⑵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回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栏中。
⑶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材料签收统一送至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3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8月3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疑议的,应当在2015年8月7日10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7.1投标报价: 92分
7.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9、其他:
(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前三天将原件送到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上报沛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胡寨镇中心小学 联 系 人: 沈化峰
联系电 话: 15195471888
代理公司: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