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变更为:
3.1本次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报名日期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下午17:30分。
招 标 人:忻府区文化局
联 系 人: 杨代安
联系电话:13994138110
招标代理机构:忻州煌宇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补玄
联系电话:0350-3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