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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城西北部教育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35次 日期:2015-07-28 20:24: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城西北部教育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宁发改审批【2013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城污水处理站,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城西北部教育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140925)GYZBNW-2015-006
2.3建设地点: 宁武县西北部教育新区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管网总长度为3405m,管径为DN400-500mm;检查井69座。
2.5计划投资:约641.57元 。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3.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从事过同类型的业绩)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持有投标人2014年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4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未出具的视为无效投标);
3.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7 27日至 2015 年 7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需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规费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证(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建造师承担过同类型工程(是指污水管网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齐全为准且须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武县城污水处理站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3444458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1003室   
联   系   人:王月娟
电        话:15035228468  
                                                             2015年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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