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33次 日期:2015-07-28 16:49:30.0 |
玉溪市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云旺招字YX-TP2015-042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玉溪市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项目,采购人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自筹),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云旺招字YX-TP2015-042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采购内容:玉溪市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6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3.1 竞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竞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省级主管保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服务能力;
3.3入滇企业必须具有入滇备案证且在云南省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云南省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3.4 竞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捌佰元整 (¥ 800.00 元),售后不退。
4.3 竞标单位同时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我公司基本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谈判保证金:¥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通过竞标人基本账户,按以下单位名称和帐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财务室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竞标文件中):
名 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账 号:6100 0157 5576 7012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红塔支行
联系电话(办公室):0877-8895811
5.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 月 5日 15 时00分,竞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 15时 00 分前将竞标文件递交至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凤凰路96号忠信新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bidding.net)及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xgp.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地址:玉溪市凤凰路96号忠信新苑
邮编:653100 邮编:653100
联系人:龚一峻 联系人:李佩
电话:0877- 2696177 电话:0877-8895811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