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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县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ZTZB-2015-G-044

点击:45次 日期:2015-07-27 20:05:51.0

 

招标公告
 
编号:ZTZB-2015-G-044
聂荣县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那曲地区人居办的批准(那人居办【2015】16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安装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招标的概况如下:
(一)招标人:那曲地区聂荣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聂荣县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三)标段划分:   二 个标段。
 采购规模如下:
购置拖拉机和太阳能路灯购置及安装。
一标段:购置拖拉机;
二标段:太阳能路灯购置及安装;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治区补助、地区补助、县级补助、群众投劳;
(五)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交货安装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七)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县级(含县级)以上采购的成功供货业绩;
4. 投标单位应该提供本单位经营许可证或相应厂家授权证书;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5年 7月27日至2015年 7月 31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到 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南五栋2-3-2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原件;
4、在藏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时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时整,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
招 标 人:那曲地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南五幢2-3-2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989906176 
联系电话:0891- 6847188 6847111
传    真:0891- 6847188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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