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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建设北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点击:30次 日期:2012-08-15 00:00:00.0
沧州市天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监 理 招 标 公 告
(二次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TZ-2012-008J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沧州市天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沧州市新华区卫生局的委托,在沧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招投标办公室的监督下,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名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新华区建设北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监理
1.2 项目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街19号
1.3 建设规模: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96.7平米。
1.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且已落实。
1.5 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1.6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 计划工期:共2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为准。
二、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格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四、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六、投标申请人可从沧州市天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至8月20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或于2012年8月20日下午14:30至17:00在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沧州市建业大厦西配楼一楼)进行报名。
七、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投标企业信用手册、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提供考试合格证书的同时须提供总监任命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进沧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留置备查。


招标人:沧州市新华区卫生局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沧州市天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朝阳路(正达广场南沧州商业银行五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7-313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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