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HYLSG07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达县岩比乡杂拥村公路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委托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达县岩比乡杂拥村公路工程。
2.2、项目概况:起点位四川省白玉县,终点位于岩比乡杂拥村,路线全长12.154公里,路基宽度4.5米,全线按照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新建一座1-4*35米预应力混凝土T型桥梁,全长147米,宽5.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建设地点:江达县。
2.6、计划工期: 12 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7月24日至 2015 年7月30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昌都地区昌都花园3单元3-7号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及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1、投标企业需持入昌备案登记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6、拟承担本项目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8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9 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昌都西路嘎东街社区379号
联 系 人:土登
电 话:0895-4826911
招标代理: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昌都花园3单元3-7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895-4800388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