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点击:58次 日期:2015-07-21 22:52:39.0 |
延市国土告字[2015]第15号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层数 |
其他 | ||||||||
2014—021号 |
枣园路延安市卫校 |
3.33162(合49.97亩) |
住宅 |
3.01 |
35.87% |
35.0% |
|
|
70 |
1032 |
8600 |
50 |
2015—001号 |
红化沟 |
3.2858(合49.287亩)[其中商业0.746511(合11.198亩)、住宅2.539289(合38.089亩)] |
商业、住宅 |
4.78 |
37.5% |
|
|
|
商业40、住宅70 |
1070 |
5568 |
50 |
2015—002号 |
红化沟 |
0.15113(合2.267亩) |
幼儿园 |
1.0 |
19.0% |
|
|
|
40 |
45 |
232 |
10 |
2014—012号 |
枣园镇小砭沟村 |
5.7226(合85.84亩)[其中商业0.69802(合10.47亩)、住宅5.02458(合75.37亩)] |
商业、住宅 |
≤3.117,>1 |
≤27.8% |
≥35.1% |
高层 |
建筑高度与间距须满足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商业40、住宅70 |
8235 |
14687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8月9日到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8月17日16时,到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8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平台交易二厅(枣园路市住建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均为:2015年8月10日8时至2015年8月2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该地块均以现状条件出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丽森路)
联系电话:0911-8201365
联系人:高先生 胡女士
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专项资金集散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营业室
账 号:61001680031050003389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