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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科研装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点击:78次 日期:2015-07-21 16:50:18.0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拟对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政府采购中的露点仪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进口产品理由:
采购人进行了市场调研,并结合本单位需要,提出如下理由:
拟采购的露点仪是我所承担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研项目《车用燃气PM2.5排放特性及质量监控装备技术研究》中的一个测试设备,国产设备不能满足仪器在20MPa下的工作需求。
2015年7月16日,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组织专家对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上述两条理由真实、充分,为满足科研工作需要,建议采购进口专用露点仪。
二、 公示期限:从2015年7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
三、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5年7月28日下午18:00 (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向晋城市财政局采管办(联系电话0356-2065596,地址:晋城市迎宾街328号)和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联系电话13835686544,联系人:靳乃宁,单位地址:晋城市文昌西街789号)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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