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城区河道治理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73次 日期:2015-07-21 12:50:04.0 |
1.招标条件:
宜川县城区河道治理一期工程己由宜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宜经发 [2015]66号文件批准,工程总投资为360.08万元。招标人为宜川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川县城区河道治理一期工程招标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宜川县城区河道治理一期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120号),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
本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5.04万 m3,拆除石坝123.5 m3,堤防抹面、勾缝2198 m2,修复堤防143m。工程等级为Ⅳ等,为4级堤防,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施工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 2015年8月4日(节假日不休,发售5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持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及安全B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10楼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刘海霞
电 话:0911-8269167
传 真:0911-826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