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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芦芽山风景区整改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51次 日期:2015-07-20 20:01:2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武县芦芽山风景区整改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忻发改发【2014】28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山西芦芽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40925  ZLZB【2015】262号
 2.2工程名称:宁武芦芽山风景区整改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3建设地点:汾河源头至万年冰洞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补充文件范围的内容。
 2.5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
          二标段:180日历天
 2.6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道路路基、护坡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景观工程、水景石砌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3.1.1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3.1.2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其中,一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二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且项目经理近年承担过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 20157 20日至 2015  7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5.2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持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规费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证(建造师需提供注册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三项齐全)。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5.3项目授权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公告(代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西芦芽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94159995
地    址:宁武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1号太航世纪508室
联 系 人:王宇   刘女士
电    话: 0351-7077533/633/688   13753017519
电子邮件:sxzlzb@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亲贤街支行
账    号:35190011331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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