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2012年阳光浴室工程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
点击:322次 日期:2012-12-12 00:00:00.0 |
密云县2012年阳光浴室工程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密云县2012年阳光浴室工程项目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密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准文号分别为京发改[2012]1518号、密发改[2012]312号。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密云县穆家峪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密云县2012年阳光浴室工程项目(设备)
1.2、采购人名称:密云县穆家峪镇人民政府
1.3、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太师屯镇、穆家峪镇等两个重点镇39个行政村
1.4、资金来源: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部分自筹
1.5、采购内容:密云县太师屯镇、穆家峪镇2镇所辖区部分区域内39个行政村建造太阳能集中浴室39座浴室设计图纸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浴室设备、太阳能集热器、配套建设低硫型煤锅炉辅助采暖设施、全自动刷卡式淋浴器、弱电控制系统及配套管线的供应、安装、调试及正式验收前的试运行、保修维护、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备标段共划分二个标段;
设备第一标段:密云县穆家峪镇所辖区部分建造太阳能集中浴室11座浴室设计图纸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设备第二标段:密云县太师屯镇所辖区部分建造太阳能集中浴室28座浴室设计图纸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6、浴室设备、太阳能集热器设备的采购与安装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标准。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申请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需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且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税务登记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6)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管理质量体系认证;
(7)投标人须通过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8)产品必须有经国家太阳能热水器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9)本年度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具备农村浴室设备及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设备安装经验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12)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3)报名说明: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三、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地址见联系方式)。
3.2资格审查:招标人在接受报名时,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必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有效凭证等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3.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密云县石桥西区19号楼一层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县石桥西区19号一层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 010-52128356
邮政编码: 101500
2012 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