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乡小坪村蔬菜基地产业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龙乡小坪村蔬菜基地产业路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5〕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市生产力发展中心扶贫资金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龙乡小坪村蔬菜基地产业路
2.2建设地点:双龙乡小坪村7组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 198万元,总长3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每公里设置3个错车道,路面结构为厚20厘米C25水泥混凝土。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本次招标发布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答疑等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指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17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 8 月13 日 9 时00分至2015 年8 月13 日10时00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开标时间为:2015年8 月13 日14时 3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双龙乡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嘉华鑫城商务中心A栋11-3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陈老师、安老师
电 话:13996934666 电 话:023-61605500、61605503
2015 年 7 17 日月